赣州虾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保險行業(yè)資源門戶網(wǎng)站

  1. 首頁
  2. 保險判例
  3. 車險
  4. 正文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20年09月07日
  • 00:00
  •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 作者:

(2016)陜08民終2109號 保險糾紛 二審 民事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09-27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保險公司,住所地榆林市。
負責人:魏X,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XX,該公司職工。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米脂縣。
法定代表人:樊XX,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周XX,該公司職工。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qū)人民法院(2015)榆民初字第0740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某保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XX,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周XX到庭參加了訴訟,上訴人某保險公司的負責人魏X,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樊XX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未到庭,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上訴人訴稱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上訴請求:1、撤銷原判;2、改判減少上訴人承擔的賠償責任76520元;3、本案一、二審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理由如下:第一,原審未容許上訴人申請重新鑒定嚴重錯誤。上訴人在該案還未開庭前就已經(jīng)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認為榆林市高新區(qū)鎮(zhèn)北評估有限公司價格評估鑒定意見書鑒定結論缺乏法律根據(jù)和鑒定依據(jù),又上訴人也對該車輛進行過查勘定損,其中馬達、空濾器牽引盤等都未損壞和更換。鑒定屬被上訴人單方委托,違法法律規(guī)定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機構。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上訴人的車輛鑒定嚴重不合法,該鑒定報告中的很多車輛配件項目實際更換的價格都高于服務站的價格。第二,一審判決車輛損失錯誤。被上訴人未提供任何的維修發(fā)票,就單憑兩份鑒定意見就認定該損失的真實性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第三,被上訴人不具有對第三者豫E*****的車輛損失的保險利益。該車輛的所有人是安陽市萬方物流有限公司,被上訴人未與該所有人達成任何的賠償協(xié)議,及提供賠償憑證,被上訴人提供的僅是一份與李新國的收據(jù),不能確定與該車輛的關系,不能證明被上訴人給第三者支付了賠償款。第四,原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承擔施救費用明顯過高。第五,本案的訴訟費用、鑒定費用不應當由上訴人承擔。根據(jù)保險條款的約定,上訴人并不承擔訴訟費用的賠償,不屬于保險賠償范圍,該費用應該由實際侵權人承擔。第六,一審依據(jù)全部責任判決錯誤。案件在庭審中,上訴人明確表述對事故認定書的證明目的有異議,標的車是直行車輛,第三者是轉彎車輛,責任竟然是標的車全責,與邏輯和常理不符,應當認定標的車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較為合理。
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答辯認為,第一,根據(jù)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人應在三十日內核對損失,同時原審時上訴人也沒有指出原鑒定存在什么問題,因此不予重新鑒定是正確的。第二,本案車輛維修是由被上訴人同名的工貿公司修理的,現(xiàn)在沒有收到保險賠償?shù)男蘩砜睿虼藭何撮_發(fā)票。第三,第三者車輛損失由被上訴人承擔全部責任,也一并在該處修理。收據(jù)上的李新國是第三者豫E*****車輛的駕駛員,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修理問題。第四,施救費是由交警安排施救,并且指定繳費,收費合理。第五,由于上訴人是敗訴方,根據(jù)民事訴訟法應當承擔訴訟費。根據(jù)保險法的規(guī)定,被保險人為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損失大小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因此,鑒定費應由保險人承擔。第六,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被上訴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某保險公司賠償交強險2000元與第三者責任商業(yè)險46020元;2、判令某保險公司賠償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輛損失險135235元;3、判令某保險公司賠償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為查明事故損失大小而支付的兩車鑒定費5700元;4、某保險公司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4年9月11日,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為其所有的陜KB****(陜K***D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牽引車保險金額100萬元、掛車5萬元,車輛損失險牽引車保險金額355000元和掛車保險金額106000元,均不計免賠險,保險期間為2014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2015年7月13日,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雇傭的駕駛員葉東東駕駛上述投保車輛行駛至榆林市210國道過境線291KM+800M處與李新國駕駛的豫E*****(豫EH***掛)號半掛車碰撞,致兩車受損。經(jīng)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葉東東負事故全部責任。2015年7月24日,事故車輛陜KB****/陜K***D掛車事故損失經(jīng)榆林市高新區(qū)鎮(zhèn)北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鑒定損失為124235元。2015年8月6日,事故車輛豫E*****車事故損失經(jīng)榆林市高新區(qū)鎮(zhèn)北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鑒定損失為46020元。同時,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支付兩輛事故車的施救費13000元、鑒定費5700元以及向李新國支付豫E*****的維修費46020元。后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理賠無果,無奈向法院起訴并提出前述訴訟請求。審理中,某保險公司對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委托鑒定的陜KB****(陜K***D掛)號、豫E*****(豫EH***掛)號半掛車車輛損失有異議,申請對上述車輛損失進行重新鑒定。
一審法院認為,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某保險公司簽訂的商業(yè)保險合同,均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主體形式合法,合同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依法均應確認為有效合同。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依約向某保險公司交納保險費,某保險公司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在其承保險種的保險限額范圍履行賠償義務,已構成違約,故其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賠償?shù)呢熑?。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主張某保險公司賠償保險金188955元的請求。某保險公司抗辯事故車輛責任劃分不合理且對三者車不具有保險利益拒絕理賠無事實法律依據(jù),不予采納。同時,某保險公司雖申請重新鑒定,但所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反駁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自行委托作出的鑒定意見。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jù)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的規(guī)定,其申請不予準許。事故車輛損失經(jīng)合法的鑒定機構作出的損失結論,某保險公司不能提供相反證據(jù)足以反駁,故確認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主張的陜KB****/陜K***D車損124235元和豫E*****/豫EH***掛車損46020元為合理損失。關于本車車損,某保險公司應當在車輛損失險保險限額內賠償;關于第三者車損,某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財產保險限額內足額賠償2000元,剩余部分在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所支付施救費、鑒定費是必要、合理的費用,應當由某保險公司承擔。綜上,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之訴請,予以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五十七條、六十四條,六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判決:一、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由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榆林中心支公司賠償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交強險財產損失保險金人民幣2000元。二、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由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榆林中心支公司賠償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機動車損失險保險金124235元,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44020元,施救費13000元、鑒定費5700元;共計人民幣186955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030元,由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榆林中心支公司負擔。
二審中被上訴人向法庭提交證據(jù):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情況說明一份及營業(yè)執(zhí)照一份。證明本案標的車與三者車均由該公司修理,該公司有修車資質。
上訴人質證認為,對該組證據(jù)的真實性及證明目的均有異議,該證據(jù)屬于被上訴人單方制作,不能自圓其說,該賠款應該由上訴人公司賠償,而并不能以被上訴人內部自行核算為由,不開具發(fā)票。
本院經(jīng)庭審質證對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jù)作如下認定:因該證據(jù)上訴人對真實性不認可,且情況說明系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單方出具,對真實性不予認定,對營業(yè)執(zhí)照的真實性予以認定,可以證明被上訴人的營業(yè)范圍包括汽車修理。
二審經(jīng)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原審查明的事實相同,故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主要焦點是一審對于車輛損失依據(jù)鑒定結論認定是否正確第三者的損失被上訴人是否已經(jīng)賠償一審判決上訴人承擔施救費、鑒定費用、訴訟費用是否正確一審判決涉案車輛承擔全部責任是否正確的問題。上訴人稱一審依據(jù)被上訴人自行委托鑒定的意見確定車輛損失,而未允許上訴人申請重新鑒定是錯誤的。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jù)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但上訴人在一、二審中均未提交證據(jù)證明反駁已經(jīng)形成的鑒定意見,一審依據(jù)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意見書確定被上訴人的車輛損失并無不當。上訴人又稱被上訴人未能提交修理發(fā)票,但被上訴人則稱車輛損失維修是由榆林市昌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修理的,該公司與被上訴人名稱均為“昌泰”,且法定代表人均為樊XX,該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包括有汽車修理,涉案車輛在被上訴人處修理符合常理,一審依據(jù)鑒定意見書確定車輛損失并無不當,上訴人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稱被上訴人并未賠償?shù)谌哕囕v的損失,不享有對第三者損失的保險利益。對于第三者車輛損失的賠償被上訴人提交了第三者車輛駕駛員出具的收條,收條中的金額與鑒定意見書、第三者車輛的施救費金額相符,可以證明第三者車輛的損失,一審據(jù)此認定第三者的車輛損失并無不當,上訴人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稱鑒定費用不應由上訴人承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保險人、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承擔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被上訴人為查明車輛損失支出的鑒定費用,屬于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應由上訴人承擔該費用,上訴人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對于訴訟費用,《訴訟費交納辦法》明確規(guī)定了訴訟費的負擔方,上訴人所持的保險合同約定訴訟費用不屬于保險理賠范圍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稱事故認定書認定被上訴人在事故中全責是錯誤的。因該事故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出具,上訴人對此并未提交證據(jù)證明責任認定錯誤,應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上訴人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據(jù)此,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710元,由上訴人某保險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惠東東
代理審判員高清
代理審判員張彩蓮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徐亞慧

閱讀排行榜

  1. 1

    梁X與古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民事一審判決書

  2. 2

    X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3. 3

    汪X與某保險公司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4

    某開發(fā)區(qū)公用事業(yè)服務XX與某保險公司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5. 5

    乘客非被保險人開車門發(fā)生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6. 6

    王X與某保險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7. 7

    某保險公司、某集團有限公司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8. 8

    某保險公司、鐘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9. 9

    姜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10. 10

    上訴人蔡X與被上訴人郭X、被上訴人高X、被上訴人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被上訴人某水業(yè)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訴人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推薦閱讀

  1. 1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jīng)理即將赴任業(yè)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2. 2

    金融監(jiān)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3. 3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jīng)理

  4. 4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yè)績盤點:保險業(yè)務收入現(xiàn)正增長產壽險業(yè)績分化

  5. 5

    春節(jié)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6. 6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7. 7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8. 8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yè)務試點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業(yè)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10. 10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

關注我們

合肥市| 安义县| 安龙县| 乌拉特前旗| 远安县| 瑞安市| 沙田区| 陇西县| 旬邑县| 静宁县| 庄河市| 永靖县| 阿鲁科尔沁旗| 彝良县| 海南省| 滕州市| 西华县| 宜城市| 阳西县| 仲巴县| 东安县| 海丰县| 安泽县| 斗六市| 琼海市| 白山市| 石河子市| 福建省| 尉犁县| 长泰县| 荆门市| 潼关县| 敖汉旗| 萨迦县| 浦东新区| 灵寿县| 加查县| 富川| 正阳县| 上虞市| 萍乡市|